9月28日,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开幕会后,省委书记罗志军在江苏分会场发表讲话,就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在新起点上开创江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会议。
罗志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全面分析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深刻阐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从八个方面对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在新起点上开创江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要紧紧扭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准确把握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集中各族人民智慧,凝聚各族人民力量,共同致力“两个一百年”伟大事业,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和谐家园。
罗志军指出,要认真分析我省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倍加珍惜呵护民族领域的团结与稳定,千方百计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坚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思路,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突出实效性,打造更多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增强文化认同,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罗志军指出,要更大力度帮助民族聚居地紧紧跟上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步伐。我省有2个民族乡镇、40个民族村、40个民族组。要坚持“适度倾斜、优先发展”原则,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帮助民族乡镇、村组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特色村寨、繁荣民族文化, 增强民族聚居地方发展内生动力。要切实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作为我省民族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子女上学、就医、法律援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困难,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事干、有钱挣、有盼头,更好地融入当地。
罗志军指出,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发展,是党中央交给我省的重大政治任务。要立足全国大局全力做好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完善思路、细化举措,坚持有的放矢,帮在关键处,援到点子上,确保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等工作继续走在前列。坚持民生优先原则,把提高受援助地区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作为对口支援的首要任务,着重解决农牧民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问题。把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扩大与受援地的产业合作紧密结合起来,支持建设工业园区,扶持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增强受援地自我发展能力。
罗志军强调,切实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方针,扎实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团结带领全省各族群众为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宁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以及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江苏分会场出席会议。13个省辖市设立了会议分会场。(记者 顾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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