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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忠:严惩腐败必须纠正错误认识

2014年09月15日14:41   来源:湖北日报

原标题:严惩腐败必须纠正错误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败斗争提到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厉行八项规定开局,打“老虎”拍“苍蝇”,形成雷霆万钧之势,极大振奋了党心民心。但在正风肃纪的“新常态”下,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重又抬头。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澄清和纠正,树立正确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坚决抵制“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把思想统一到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精神上来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正风肃纪的发条越拧越紧,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太严了,紧箍咒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出现“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论调。有的认为打“虎”打狠了,干部查多了,过头了,搞得干部人心惶惶,人人自危。有的认为抓作风抓严了,矫枉过正,搞得“为官不易”,甚至“官不聊生”。有的认为当前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来势确实凶猛,但可能就是“一阵风”,刮一刮就会过去,不会持久,指望这阵风早点过去。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经济社会发展难以协调统一,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有的认为反腐败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一些干部的担当精神、进取意识和工作激情退化,怕出事、怕得罪人被告状,“为官不为”,当“太平官”、“混混官”、庸官、懒官。有的认为清廉为官和事业有为是矛盾的,二者不可能兼顾,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就不能抓经济发展了,抓经济发展就不能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清官就不能当能官,当能官就不能当清官。

以上错误论调在一些党员干部群体中和社会上有一定市场,其目的就是希望调整当前出重拳、下猛药、强力反腐的方针政策,让正在拧紧的作风建设发条松下来,正在发力的反腐败战车停下来。如果不及时纠正此类认识,任其蔓延,势必损害反腐败业已形成的良好氛围和大好局面。“开弓没有回头箭”。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大病、重病、顽疾。只有大病大治、重病重医,用猛药祛顽疾,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才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才能不断增强党的生命力、战斗力。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坚决破除“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从严治党、强力反腐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

纵观古今中外,没有因反腐而垮台的王朝,只有因腐败而丢失的政权。产生“过头论”、“刮风论”、“影响论”、“矛盾论”等错误论调的根本原因,是对反腐败形势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正确看待当前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态势,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从严反腐是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关键之举。腐败是侵蚀政党肌体的毒瘤。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老党、大党失去政权,有的甚至走向衰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党内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可以说,执政党内部的严重腐败,是导致政党垮台的重要因素,有的甚至是致命因素。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本上是为了解决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的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只能成功,不许失败,只能继续深入,不能半途而废。同时,我们在看待党内腐败现象时,要区分主流与支流,认清现象与本质。应当看到,党内的主流情况是好的,决不能看得一团漆黑。所谓“下真格儿反腐就会亡党”,是极端错误、极为有害的伪命题。

从严反腐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求。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手段。而腐败和不正之风对市场的非正常干预和深层扭曲,造成了资源配置的错位。惩治腐败和纠正不正之风,就是为了减少非正常干预和扭曲,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从而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在改革进程中,必定会阻挠。要想赢得改革攻坚战的胜利,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强力反腐就是顺利推进改革的一把利剑。要想打赢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必须用好惩治腐败这把利剑。

从严反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这一承诺能否实现,根本在于党有没有凝聚力、战斗力。如果党因为腐败而失去民心,得不到人民的支持拥护,就丧失了领导资格,就会丧失政权,中华民族又会回到四分五裂、任人宰割的悲惨境地,再一次丧失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机遇,民族复兴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唯有从严治党、强力反腐,把营私谋利的腐败分子清除出党,确保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不变色,党才有能力、有资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坚持“力度统一论”,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

科学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我们要始终坚持“力度统一论”,以清廉为官、事业有为为根本要求,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党委担负主体责任,重点要做到四个落实,即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上,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搞网开一面、姑息迁就,同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建立警示约谈的常态化机制,注重把问题处理在萌芽之前或苗头状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紧抓改进作风不放,杜绝“四风”问题反弹,让好的作风形成常态;把主体责任落实到选好用好干部上,从严把好标准关、人选关、考察关、审批关、监督关,树立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增强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双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上,为纪委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松绑减负”。

积极倡导正确的“为官难易”观。任何时候,权力都是一把双刃剑,如何使用、用之何处,最能体现为政者的追求。一方面,为官很难,因为要想干好事业就要殚精竭虑、倾注心血,甚至“5+2”、“白+黑”地加班加点、日夜操劳。另一方面,为官也很容易,因为只要不突破违纪违法的底线,保持清正廉洁,就能襟怀坦荡、后顾无忧。工作虽累,但不用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工作虽苦,但饭香觉甜,夜无惊梦。共产党的干部,注定是要干事创业、艰苦奋斗的,要找准自身定位,摆脱名缰利锁的束缚,为事业当难官,清廉守节当易官,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期待。

大力营造“崇尚成功、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为那些出以公心、出现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那些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特别是对那些无事生非,怀揣个人目的的诬告、陷害要坚决查处、打击。对各类信访举报案件,要仔细甄别,防止误伤干部,挫伤干部积极性。对那些没有问题的干部,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是非,还以清白。绝不能让勇于担当者流汗又流泪,受到不公正待遇。大力营造鼓励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查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的良好环境,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

着力惩治庸、懒、散、混的不良现象。庸官、懒官、混官是为官不为的典型代表。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铲除庸官、懒官、混官的生存土壤。一个地方和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关键的少数”,是主心骨和风向标。只要主官不庸、不懒、不混,勤政廉政,敢抓敢管,是能够带出勤而又廉的干部队伍的。我们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为官不为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让那些混日子、不干事的人混不下去。广泛开展电视问政、治庸问责活动,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逼“庸”为“能”、逼“懒”为“勤”、逼“混”为“为”,着力惩治和减少庸、懒、散、混的不良现象。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4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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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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