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014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决定》。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常军政,自治区政府秘书长邓月楼出席会议。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梁铁城,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设立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是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向北开放桥头堡,深入推进中蒙两国经贸合作,促进边疆地区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会议强调,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在便利通关、产业发展、财税政策、金融支持、用地保障、公共服务、人才支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试验区的支持力度,扎实推进试验区建设。二连浩特市要紧抓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全力以赴抓好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把试验区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国际通道的重要枢纽、深化中蒙战略合作的重要平台、沿边地区的重要增长极和睦邻安邻富邻示范区。
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提升我区产业发展层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指出,2014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安排,要按照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思路和要求,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先导性、战略性和示范性的新兴产业项目,围绕五大基地建设继续支持特色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引导培育示范项目,围绕政府投资方式改革与创新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同时,要严格项目审批,合理确定投资额度,适度集中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带动示范作用。
我区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严重匮乏,地表水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不足、水资源浪费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会议决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区水资源禀赋实际,重新制定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会议强调,要突出水资源保护原则,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制定节水奖励办法和措施,鼓励利用非常规水源,限制超量取用水,促进水资源的节约;根据不同产业和行业取用水的差别特点,分类细化,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决定》。(记者 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