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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担精神”怎样再出发——供销社深化改革一线调研

2014年07月25日13:23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扁担精神”怎样再出发

7月2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大会在京举行。回望60年走过的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脉络逐渐清晰开来。

曾经,“供销合作社”这个名称让农民倍感亲切。在计划经济年代,作为农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供销社秉持“不畏艰难、一心为农”的“扁担精神”,在农村一枝独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大潮来临,很多供销社由于体制机制因素制约,经营不善,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危机面前,供销合作社大刀阔斧推进改革,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为主旨,深化在体制机制等关键领域的综合改革。从日用消费品流通到创办专业合作社,从农资供应到物资回收,从土地托管到合作金融……如今,迎来60岁生日的全国供销合作社再次开启了改革发展的新征程。

为农服务为先:让农民对供销社有归宿感

供销社,一度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如今在山东,许多农民感慨供销社又“回来”了。这种变化源自供销社在改革中不断明晰的“为农服务”理念。

山东省汶上县义桥镇农民王爱荣对此深有感触。今年,他度过了一个最为“清闲”的麦收季。由于在镇上忙生意,从去年开始,王爱荣就把自家麦田托管给汶上县供销社创办的土地合作社“托管”。“俺和供销社签订协议,把自家的土地交给供销社。‘托管’后,无论耕种、打药、施肥,都由供销社负责。收获时,产量还能增收10%以上,比起俺自己种地,收入一分不减。”王爱荣说。

从种植到收获,从分散到集中,“土地托管”打破户与户的界限,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连片种植,不仅增加了产量,供销社也能获得一笔不低的管理费,实现了农民、村集体和供销合作社“三赢”。

“土地托管的发展模式再次印证了,供销社必须时刻关注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把‘为农服务’作为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王侠说。

合作共赢引领:把各种力量拧成一股绳

河北省无极县高头乡北虎村,成片蔬菜大棚依次排开,大棚里,青椒、茄子、黄瓜等蔬菜挂满枝头。

“以前种的香菜,最远卖到石家庄,价格也低。自打加入广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香菜不仅能卖到广州,每斤价格还比以往高1倍以上。”村民耿明强说。

广源蔬菜专业社是无极县供销合作社、北虎村村委会共同带领农民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高头乡供销社还召开社员大会,选举蔬菜专业社理事长、北虎村村委会主任王同科为供销社副主任。以广源蔬菜专业合作社为龙头,高头乡供销社又组织周边村的28个专业合作社组织,共同成立“高头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了合作社的跨村、跨企业联合。

如此一来,供销社、乡干部、村委会,各种力量拧成了一股绳。

“要真正做好为农服务,必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谈到合作精神,河北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邓沛然深有感触。随着合作社联合社的建立,供销社打破了区域、系统的界限,让合作走到供销社之外,深度介入农业经营。

截至目前,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已发展各类乡镇基层社2.2万个。用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改造基层社、用新型基层社改造传统供销社,不断丰富、逐步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弥补和替代了过去逐步萎缩的基层社为农服务职责。

与农共舞情怀:为富裕农民贡献力量

走进山西汾阳肖家庄供销社的社区服务中心,“便民大卖场”的标牌格外显眼,家电、日用品琳琅满目。“有了供销社,生产、生活全不愁。”超市里,正在购物的村民林霞对供销社频频称赞。

这样的变化源自供销社中的“大农业思维”:供销合作社事业不能仅停留于“一买一卖”,要以农村为沃土,盯住“三农”。

今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冀、浙、鲁、粤四省供销社开展改革试点。在改革中,供销社人始终扎根农村、与农共舞,并把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流通是供销社的传统主业,也是其核心优势所在。目前,山东在改革中正实施“农村现代流通提升工程”,利用现有供销优质资源改造现有网点,组建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而在浙江,供销合作社正在开展“保姆式”“订单式”服务,形成了从种子种苗、农资供应、统防统治、农机服务、农技指导到农产品购销一体化的完整农业服务链条,仅统防统治环节,每亩就可帮助农户减少成本40元。

“2014年,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新建基层社3000家,新领办农民合作社1.5万家。在构建农村新型服务体系中,供销合作社要发挥优势、打造平台、担当主力军。要紧跟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充分激发合作经济组织的优势,真正把‘扁担精神’发扬光大。”提到未来为农服务目标,王侠如是表示。(记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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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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