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今日通报一起村干部涉黑案件。据通报,2001年起,省“打黑办”、保定市“打黑办”连续接到群众举报曲阳县刘会民倚仗村党支部书记身份,侵吞集体财产,网罗黑恶分子欺压、残害群众等违法犯罪的材料。保定市公安局于2012年3月成立专案组,同年4月出动300余警力,将刘会民团伙成员一网打尽。
经查,刘会民于2001年担任曲阳县七里庄村村委会主任,2003年任村党支部书记。2003年以来,刘会民为达到区域控制、聚敛钱财的目的,逐渐组成以井胜会、刘现军、刘志强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期间,刘会民指使组织成员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受贿等违法犯罪案件50余起,造成多人重伤、轻伤,非法敛财达7000余万元。
2013年8月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会民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刘会民犯受贿罪、贪污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志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罪组织井胜会等其余18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记者翟楠楠)
相关专题 |
· 地方要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