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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官员: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仍有“强大生命力”

2014年06月28日12:37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外交部官员: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仍有“强大生命力”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之际,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此间表示,五项原则至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泛适用性,其“主权观”“和平观”“共赢观”和“正义观”四大核心价值,应得到大力弘扬,为建设共同发展、持久和平、民主法治的和谐世界做出贡献。

   刘振民27日出席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国际法研讨会时接受记者采访。他说,世界已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五项原则作为开放包容的国际法原则体系,60年来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从“和平共处”到“和平发展”,到“和谐世界”,再到“合作共赢”的“命运共同体”,既有传承,更有发展,不断为国际社会提供指引,为合作、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954年,中国、印度、缅甸三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从而开启了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交往的合作旅程,成为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史上的创举。

   刘振民说,主权观是五项原则的根本基础。一国的事情由本国人民做主,国际上的事情由各国人民商量着办。世界在变,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在扩大,但这均不能成为煽动内乱、鼓动分裂、颠覆政权的理由,否则就会天下大乱,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就无从谈起。

   和平观是五项原则的最高价值。要坚持互不侵犯,反对战争、侵略和非法使用武力,维护以联合国安理会为核心的集体安全机制,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共赢观是五项原则的最终目标。实现共赢,就是要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同时要推动构建共同发展、共享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正义观是五项原则的内在要求。任何国家都没有超越国际法的特权,都不能有选择地适用国际法,也不能在适用国际法时采取双重标准。要倡导国际法治,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

   刘振民强调,作为有担当的国家,中国将一如既往践行五项原则,做国家主权的“坚定捍卫者”,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力维护者”,经济社会合作与发展的“全面推动者”,国际秩序和国际法治的“积极塑造者”。(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白洁 李志晖梁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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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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