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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薪酬改革重在激发体制活力

张玉胜

2014年06月26日16:5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公务员薪酬改革重在激发体制活力

公务员薪酬制度即将面临一场深层次改革,而受益最多的将是绝大多数基层公务员。据媒体披露,按照国务院安排部署,从去年开始,人社部等方面加快筹划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目前,基本的目标方向已经确定:调整工资结构,扩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

4句话24个字,确定了新一轮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方向,也道出了近年来呼唤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心声,其现实与长远意义不言而喻。在我看来,作为公务员体制改革与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不仅要充分体现公平与公正的基本原则,更要着力彰显激发体制活力、提升行政效率的改革善意。

激发体制活力要摒弃“官本位”观念。现行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把公务员工资结构分为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大部分。而基本工资的多寡与公务员的职务高低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官职越高工资越高。从政府高层到乡镇一级的科员、办事员,其间共分27个级别,基本工资的最高与最低相差12倍。同时,由于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不同标准的津贴补贴,也成为公务员备受诟病的灰色收入和地区悬殊。数据显示,最高与最低省份之间的津贴补贴差距可高达3至4倍。

有失公平的薪酬制度直接导致两个负面效应:一是助长“官瘾”,二是苦了“基层”。工资与职务的直接挂钩,让“升官发财”成为公务员待遇提升的唯一通道,“跑官要官”有了名利双收的制度推力。而对于“提拔无望”的年长者和置身基层的公务员,仕途的“天花板”也同时屏蔽了其勤奋工作、提升待遇的本能欲望。新一轮薪酬改革拟实行的“职级并行制”,把激励重心致力于公务员的级别层次和专业技能,也就是说,即使公务员不能升职,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升工资待遇。这无疑是挑战“官本位”和惠及大多数的务实举措。

激发体制活力要力避庸懒散积弊。“限高”、“提低”不无限制灰色收入、拉平职级待遇、缩小地区差距的“公平”效力,但鉴于行政管理有别于企业经营的职业特点,薪酬改革的着力点更应放在对公务员履职活力的激发,而并非简单的涨工资。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随着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反腐力度加大,当下的个别公务员已经流露出“不平衡”、“不适应”和“不作为”的懒政惰政苗头,尽管此次改革或将有助于基层公务员的薪酬提升,但津贴福利透明和灰色收入减少的现实,能否让公务员安心履职、敬业爱岗,仍需有配套措施的跟进和考评监管的制度发力。比如,科学制定业绩评估办法,让“软任务”成为“硬指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健全奖惩问责机制,疏通优胜劣汰渠道,等等。正所谓:提待遇莫忘增活力,保障公平更需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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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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