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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发布——

职教重定位 育才路更宽

韩秉志

2014年06月23日08:59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职教重定位 育才路更宽

6月22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6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正式公布。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职业教育,对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劳动力素质提高、创造人才红利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意义。在实践过程中,职业教育需要把宏观规划与微观工作相结合,将落脚点放在职业教育如何更好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上。

让市场需求说了算

2014年,727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对高等教育同质化发展的关注。一方面,科技带动使职业技能人才缺乏问题愈发凸显,另一方面,高校扩招带来大学生就业压力不断增加,培养技能型人才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之一。

对此,《决定》指出,要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同时,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重点提高青年就业能力。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钟秉林谈到,未来要形成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首先要提高中职的普及率,让农民工等各类群体通过各种途径接受职业技能教育,逐步提高中职教育质量。在此基础上,发展高职教育,逐步解决“技工荒”问题。

激发多元主体办学活力

《决定》提出,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通过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方式,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受访专家认为,解决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不匹配问题,关键在于加强校企合作、产学融合。《决定》指出,要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在河南中医学院教授司富春看来,在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规划中,应强调工学结合对地区经济社会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比如,对职业技术院校教师的培训规划,制定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进行技术合作的政策,设立面向中小企业和职业技术院校合作的发展基金,对职业技术院校中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行业技术和装备研发进行重点扶持,等等。”

扭转“重文凭、轻技能”观念

《决定》提出,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不过,由于“重文凭、轻技能”等传统社会观念和思维定式,职业教育被普遍视为“差等生教育”。不少家长以为报考普通高校无望的学生才会报考职业院校,对技术工人的身份、地位、待遇都存在观念歧视。司富春透露,一些职业学校、本科院校、技术学校也存在专业设置定位不准、定性不清、职业层次和培训不合理等问题,需要尽快改革完善。

对此,《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通过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通过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健全社会力量投入的激励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等措施,提升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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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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