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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评比达标“消肿瘦身”

田建平

2014年05月29日09:00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我省评比达标“消肿瘦身”

●叫停各类评比达标表彰702项,保留79项

●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和批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费用“谁主办谁承担”

“奖牌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是干部群众对一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形象总结。记者5月16日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部分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获悉,我省评比达标表彰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完成,叫停702项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对批准保留的102项加以整合调整,最终保留79项。对于擅自违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评比达标表彰,原本是促进工作的激励方法与手段,但近年来却因过多过滥,不仅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浪费了大量人财物力。比如,一些评比达标检查要看有无领导组、有无会议记录等“虚”的东西,基层为此要用相当多精力做“补资料”工作。更有甚者,一些评比项目掺杂了部门利益,不少部门通过评比,延续过去的行政管理权力,伴随着收费、摊派、拉赞助等。作为“四风”突出问题,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伊始,省委常委就此开展专题调研。

省人社厅把清理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整改任务,制定了《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分别由省委、省政府审批,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和批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对新增设立、调整、变更的项目,实行“项目一年一审、总量只减不增”动态化管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费用由主办部门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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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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