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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后3年搬迁2万户受地灾威胁群众

吴洪

2014年05月14日09:37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今后3年搬迁2万户受地灾威胁群众

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年)》,今后3年全省将力争搬迁2万户受地灾威胁群众,约8万人。其中,2014年计划搬迁6000户、约2.4万人,2015年搬迁7000户、约2.8万人,2016年搬迁7000户、约2.8万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自愿整体搬迁的农户(20户以上)、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且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可优先列入搬迁计划。

根据方案,搬迁重建由户主自愿填写申请表,6月底前各地将表格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汇总。7月底前,省级财政将根据汇总表,下达补助资金至县级财政。

在扶持政策方面,对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的对象,中央给予每人补助7000元。对于原省级补助,方案做了调整。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国土资源渠道由原每户补助5000元提高到1万元,旧宅基地复垦每亩补助土地复垦费用1.8万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每人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600元、贫困残疾人按家庭人口每人增加补助1000元,五保户每户(人)补助1.5万元;因地质灾害房屋损毁农户,其补助标准由民政部门根据灾情确定,资金渠道予以单列。同时,方案要求,县级政府应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旧宅拆除并复垦的,补助到户资金不少于每户3万元;旧宅基地确实无法复垦的,补助到户资金不少于每户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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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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