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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 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期专题培训班发言摘登

2014年05月14日10:03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5月6日至12日,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期专题培训班在北京举办。与会同志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开创政法工作的新局面。

今天,本报刊发7位省级政法部门负责同志的发言摘要。

五方面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小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社会治理作出精辟论述。在理念上,强调把社会治理作为一门科学,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在方法上,强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手段上,强调不能简单依靠打压管控、硬性维稳,还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在主体上,强调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对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党委政府主导下的治理主体多元化。我们将重点加强三个方面工作:推行“政社互动”,明晰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事项,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基层民主,健全城乡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引导居民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化“三社联动”,形成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社区治理架构。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实现以健全体系为重心的治理布局系统化。我们将不断丰富和完善“六大体系”,即以创新发展大调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专业化建设为重点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以实施居住证制度、积分落户制度为重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以完善分类管理和帮扶救助措施为重点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以健全立体化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体系;以培育发展和依法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以构建宣传、引导、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机制为重点的网络社会服务管理体系。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实现源头预防有效化解矛盾的治理机制能动化。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群众参与,把群众意见作为稳评的主要依据;强化风险控制,加强对评估结果运用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严肃稳评工作纪律,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二是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推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长效化常态化,推广“阳光信访”,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覆盖,健全运行和保障机制,有效整合维稳资源力量,提升基层预防和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德治融于其中的治理方式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德治是法治的价值基础和精神内核。因此,我们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融入法治江苏建设实践,使社会治理建立在道德观念不断增强、法治水平不断提升的基础之上。重点是:健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与现代社会形态、结构和运行规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体系;依法规范公权力行使,加强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推动各级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道德教育与全民普法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和道德风尚,努力形成讲法治、讲道德的良好氛围。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实现与传统有效做法紧密结合的治理手段信息化。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包括:加快建立全面覆盖、联通共享、功能齐全、动态跟踪的综治信息系统,提高社会治理效率;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提高预防打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不稳定风险能力;积极推进政法机关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快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建设进程,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提高法治素养提升履行职责能力

福建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 王惠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体现了政治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体现了时代性与创新性的高度统一,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政法工作理论的丰富、创新和发展,是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行动指南。

必须大力培育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公安机关是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人民警察是社会正义的化身,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起案件办理,都关乎民权民利,最为直接地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必须更加自觉地培育法治精神,教育广大民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把法治精神当做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使者。要坚决整治执法违法违纪问题,遏制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提高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在眼前、正义在身边,提升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必须大力培育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法系统是国家的免疫系统,是营血卫气、祛邪扶正、保证社会肌体健康的重要力量,赋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敢于担当源于对党的信仰,体现的是政法部门特有的品格、责任和能力,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需、群众所盼。当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各种特殊、复杂、突发的状况随之袭来,面对大是大非、面对穷凶极恶、面对急难险重,更加需要公安机关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当然,我们更需要底线思维,见事在早、处置在小,树立敏锐维稳、主动治安、实力应对的理念,努力把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把措施防在前,把辛苦用在前,把担当扛在前。

必须大力培育改革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新思想、新要求,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指出明确方向。当前,面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新形势,面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结合福建公安工作实际,如何适应、怎样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还存在不够协调、不够配套、不相符合的地方,必须要以改革精神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我们将坚持民意导向、问题导向,围绕打击治理、服务民生、科学用警、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当好改革的践行者,提高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创新律师管理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于泓源

参加此次专题培训,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了政治信仰和法治信仰,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首都律师管理工作,有新的思考和体会。

北京律师的特点:一是数量多,全市共有1822家律所、24025名律师,占全国律所总数的11%、律师总数的9%;二是层次高,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35%,全国规模最大10家律所中北京占7家;三是影响大,北京律所在国内其他省市设立分所390家,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100多家,律师业务年收入过百亿,律师服务经济社会民生、参政议政广泛。

在司法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不断强化律师管理:一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以主管市领导为组长、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律师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充实了市局和重点区县司法局的律师管理力量;三是全市各区县均成立律师协会,实现了“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到位;四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五是针对首都实际,制定了一些好使管用的制度,有效提升了律师管理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首都律师管理工作,关键是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思想,体现在律师管理的理念、意识上,体现在做好律师管理的思路、方案、内容和举措上。

一要体现责任意识。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律师管理工作必须强化管理责任,明确执法执纪程序和标准。为此,我们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六位一体“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市司法局、市律协、区县司法局、区县律协、司法所和律所,六方各自承担的律师管理具体职责。

二要体现依法管理意识。坚持把律师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必须用准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一是推进法庭扰序分工处理机制建设。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办法。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于有上述扰序行为的,法院提供证据,司法行政机关就能够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纪律处分,直至吊销律师执照,形成分段处理合力,有效制止扰序行为。二是推进律师非执业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建设。对律师非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法各部门应各司其职,依法查处,防止律师成为“法外公民”。三是有效运用年检考核手段,对违规律师、律所管理约束,促进依法依规执业。

三要体现行业自律意识。今年前4个月,市律协已立案16起,9名律师和2家律师事务所受到处分,在社会引起广泛反响,在业内增添了正能量,实现了依法管理与依规管理的有效衔接、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同步取得。

四要体现“底线”意识。在律师管理中,必须守住政策法律的底线,真正让律师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做到依法进行会见、阅卷、法庭辩论活动。

切实提高政法综治工作能力水平

河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王会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纲领性要求。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握好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放在首位;自觉践行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定位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上。我们要带着抓落实的任务回去,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

强化政权意识,努力构筑拱卫首都稳定的“忠诚之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从河北来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键要当好首都“护城河”。围绕中央关于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部署,在工作理念、社会治理水平、科技应用能力等方面与京津全方位对接,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护城河”工程的一体化。围绕网络化、信息化的大趋势,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筑牢网上“护城河”,在更宽广的领域上维护首都稳定。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监管、打击、整治、教育、扶优多管齐下,筑牢“护城河”工程的民心基础。按照孟建柱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既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又要坚持法律底线,维护好正常信访秩序,为创建首都良好治安秩序分忧。

实施“阳光工程”,把司法公开当做捍卫司法公正的“制胜法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道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难题,当务之急是找到一个“牵一发动全身”的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认真学习这一指示精神,要以司法公开为支点,促进司法公正、撬动社会公平正义,就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通过全程全面全方位的公开,实现“看得见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和“能认同的权威”。

走好群众路线,打造全民共创共享的“首安之区”。在习总书记的关怀和指导下,河北省委和省政法委把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重大举措,把关心和服务群众、让群众安居乐业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联系群众,接地气,为民服务办实事,把平安建设成果更多惠及群众,赢得群众的普遍支持;通过党组织领导各种组织的聚合作用,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激发平安建设的内生动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力打造“首安之区”。

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习总书记对司法公信力问题的精辟论述,让我们在现实司法的考量和未来司法的思索中豁然开朗。如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法院的审判职能,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在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上狠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人民法院来说,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一是处理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坚持枫桥经验,加强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吸附在基层。又不能为了盲目追求社会效果而违反法律规定,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加以解决,不能因为追求个案的社会效果而忽视了长远的秩序价值。二是处理好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既要通过诉讼活动定分止争、明断是非,实现实质正义,又要让司法权在法律框架内行使,严格遵循诉讼法的各项规定,让人民群众在诉讼的每个阶段切实感受到司法活动的公平与公正,实现程序正义的价值。三是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要认识到“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行使司法权必须注重效率,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只有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才能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人民法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在体制机制上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有待通过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予以解决。一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习总书记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就必须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既要实行诉访分离,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好信访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又要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理违法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要深化司法公开,处理好接受监督与防范干预的关系。要充分认识大数据时代给司法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同时,随着司法公开的深化,在网络媒体等各方面的关注和压力面前,人民法院应当具有坚守法治、抵御干扰的定力,防止形成“舆论审判”。三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处理好“审理者裁判”与强化内部监督的关系。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核心,在于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法官充分行使审判权,将极大的调动法官的积极性,促进公正司法。同时,要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加强审判管理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将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队伍建设是司法公正的组织保障,是人民法院永不偏离的工作主题。要坚定法治建设的信仰追求,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司法自信。要加强司法廉洁和司法良知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坚决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选择性办案的问题。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让法治思维成为习惯,让法治方式成为常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大局、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

民意导向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辽宁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 王大伟

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关键的是要用讲话精神统领政法工作,在认识上不断深化,在实践中抓好结合。

维护政治安全是头等大事。我们必须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绷紧维护政治安全这根弦儿;必须强化情报预警,整合各种手段,提升发现能力,实现主动进攻、先发制人;必须加强动态防控,做好万全准备,确保危急关头果断出手,掌控克敌制胜的主动权。

坚持打击整治常态化。以打开路,推进平安建设,关键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什么违法犯罪最严重、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打击整治什么,既要快破人命关天的大案,又要多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通过合成作战、精准打击,形成强大震慑,让犯罪分子不敢为、不能为。以打开路,推进平安建设,更要坚持打击整治常态化,把攻势保持在平时,把效果体现在常年,以此牵动各项公安工作,实现以打筑防、以打促管、以打保稳、以打创安。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平正义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的核心价值追求。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把法治原则贯穿到各项公安工作中,把法治信仰熔铸到公安民警的血脉里。建设法治公安,就是要打造规范警务,夯实工作基础,把执法执勤、管理服务、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都规范起来,实现警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透明化。建设法治公安,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把稳定大局、公平正义、百姓民生都维护好、保障好,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用民意导向引领警务改革。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联系最紧密,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人民才能把我们放在心中,公安工作才能更接地气、更有活力、更富实效。我们在实践中提出“人民在我心中”,并作为公安工作的一条主线。践行“人民在我心中”,就是要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用民意导向引领警务改革,用群众立场化解矛盾纠纷,用群众观点评判执法成效。就是要把忠诚、事业、发展、责任放在心中,凝聚全警共识,融入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公安事业创新发展。

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是公安队伍建设的纲领和灵魂。贯彻落实这个要求,必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以党的建设统领队伍建设,确保各级班子和民警队伍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必须把“能打仗、打胜仗”作为根本导向,努力把单兵练成“尖兵”、把团队变成“拳头”,确保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必须把治警带兵这份责任扛在肩上,既要落实从优待警,构建和谐警营,用好的环境激发战斗热情,又要抓好从严治警,严肃警风警纪,用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田海

学习培训期间,我们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聆听了孟建柱书记以及中央政法部门领导的专题辅导报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法机关职责使命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重申了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定位,明确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进一步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的自觉性。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更是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政法机关必须带头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用法治防止权力滥用、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从而树立法律权威、实现依法治国。

进一步增强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把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作为一个整体来抓,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法律实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结合云南检察工作实际,要做好学习成果转化。

坚持用法治思维思考检察工作,以法治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法治教育,着力解决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引导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始终用法治思维思考检察工作,始终以法治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实事求是、敢于担当,坚决排除干扰阻力,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打暴力恐怖等犯罪。对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办理案件体现依法从严的精神,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我们将强化底线思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切实发挥好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职能作用。我们将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作出应有的贡献。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等项工作,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的各项工作。

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高为民公正执法的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执法素质和实战能力;大力培养宣传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激励队伍斗志;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廉洁从检,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人才基础。(记者 周斌 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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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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