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并颁发任命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秘书长鲍常青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鄂温克族自治旗河道管理条例>的决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包头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联名提出的第1号、第5号议案办理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及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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