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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助推西安转型升级

2014年05月08日16:13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助推西安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他强调,“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务实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13个区县中有9个被省上评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达标区县”,2013年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为每亿元682.34亩,同比下降8.5%,节约集约用地程度位居全省第一。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严守红线,管住总量。切实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严守耕地数量质量红线、城镇建设开发边界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建设用地总量,推动经济社会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增减挂钩项目32个,拆旧复垦土地2.8万亩,新增建设用地2.7万亩;同时,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2万亩,新增耕地10765亩,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35.77万亩以上,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

强化监管,控制增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等一批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方面的刚性约束,坚持以项目综合效益衡量供地规模,坚持把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多地投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2013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3.47万亩,其中用于市级重点项目2.9万亩,占比达83.6%,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多措并举,盘活存量。全力推进渭北工业区等产业聚集区建设,引导工业企业集约建设、集群发展,加快主城区“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积极推行已建成园区“零增地技改”,鼓励支持企业建造多层、高层厂房,在原厂区翻改扩建,提高土地利用率。完成173个城中村整村改造,确权转性集体土地1.18万亩,新增建设用地0.84万亩,在提升城市形象、增进百姓福祉的同时,为主城区转型升级发展扩展了空间。

严格执法,处置闲量。实施动态巡查检查制度,将执法监察前移到一线,实现了土地执法由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前、查处向防范、临时突击执法向常态化监管转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强化供应土地监督检查。在2013年开展的批而未用土地处置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清理批而未用土地13.54万亩,盘活闲置土地5.5万亩,受到了部、省的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揽,从规范机制入手、从源头上管控,不断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城乡各类用地需求,着力破解日益突出的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努力为打造西安经济升级版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保障。

一是进一步创新土地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动态巡查机制、案件查处机制、司法保障机制、考核追究机制等5项土地执法工作机制,实现土地管理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进一步下放土地监管权限,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效率。健全目标考核、绩效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3项指标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推动节地提效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扎实开展“三规合一”工作。做到土地利用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在明确城市开发边界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的改造提升,积极实施“南优、北拓、东延、西联”战略,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持续优化提升,加快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主城区的城市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更加优化。

三是着力推动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加快落实《西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竖向分层、横向连通的地下空间立体综合开发,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市政管线共同沟、地下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使用地下空间进行商业开发,进一步发挥空间效益,提升单位面积土地利用率。

四是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进一步落实《西安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城市规划区外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进一步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为西安发展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西安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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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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