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共同推进青海省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合作备忘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出席签约仪式,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与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赵晓宇签署合作协议。
近年来,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去年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贷款余额已逾千亿元大关。今年以来又新增人民币贷款7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21%。此次签订《共同推进青海省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合作备忘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双方继往开来、深化合作的新的重要标志,必将极大地推动我省民生事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合作备忘录,国家开发银行将青海省确立为支持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地区,同时在东部城市群等新型城镇化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及青海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通道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双方将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整合资源、深化战略合作,围绕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共同编制系统性融资规划,统筹安排融资总量和融资方式,从源头上促进资金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国家开发银行将通过贷款及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等其他融资方式的优化组合,支持青海各类投融资主体多渠道融资。
协议签署前,骆惠宁会见了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双方就进一步推进战略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