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映
我省最近出台《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标志着我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入新的阶段。4月28日,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文明办、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媒体介绍有关情况。
自去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后,江苏省委高度重视,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江苏贯彻中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全面部署,提出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目标要求,即到2020年,全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取得与“两个率先”进程相适应的新成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全省党员干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广为弘扬,公民道德水平显著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实施意见》从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领导等五方面,明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途径。
当前,全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宣传普及,广泛宣传“三个倡导”24个字的基本内容;抓好阐释解读,帮助人们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重点群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弘扬,引导公务员、知识分子、企业家、文化名流等公众人物自觉做主流社会价值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抓好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抓好实践养成,大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抓好结合融入,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发展政策导向、社会治理实践、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记者 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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