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建议:
一、把末级渠系建设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加强末级渠系建设,是农业灌溉过程中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灌溉效益的重要手段。据测算,我国单位灌溉耕地的收益一般是非耕地的三倍左右,因此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倡导发展现代农业的契机下,各级有关部门应把末级渠系建设纳入建设现代农业的规划之中大力加强。
二、国家财政应加大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投入。
鉴于水利对农业的重要性及当前灌溉系统末级渠系的实际情况和农村农民的实际状况,国家财政有必要加大对末级渠系建设的投入。我们希望能在10年内完成《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规定的402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的任务,每年投入120亿元。如果财政一时难以投入这一庞大的支出,至少每年不少于10亿元左右资金,用于粮食主产区的末级渠系改造工程。财政投入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比例逐级分担,而且对贫困地区应当有所倾斜。
三、加快末级渠系的产权制度改革。
希望能尽快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投资末级渠系建设。
四、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
在农村逐步推进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试行新的供水管理体制,以达到农民用水自治的目的。在农村成立协调农民用水的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工程技术改造、水权分配、用水管理、水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作用,不断规范化,以解决末级渠系管理主体缺位问题。
注:该提案得到水利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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