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江西省委原第一书记白栋材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4月1日在广州逝世,享年99岁。
白栋材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白栋材,1916年1月3日出生,陕西清涧人。1927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193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北省苏维埃主席团巡视员,陕甘宁边区党委党务委员会副书记,边区保安处地方部部长,中央党校五部主任等职。1945年4月出席党的七大。解放战争时期,任吉林省工委秘书长兼组织部部长,吉辽省委秘书长、吉林省委秘书长兼组织部副部长、图们市委书记、省委土改工作队队长等职。1949年5月后,任南昌地委书记、军分区政治委员,江西省委第三副书记兼南昌市委书记、市长,江西省委书记处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69年8月后,任江西省冶金公司负责人、省重工业局革委会主任。1970年4月后,任江西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委常务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长,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白栋材是中共第十次至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二届、三届、五届全国人大代表。1997年2月离休。(新华网南昌4月2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