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政协安庆市第六届、七届委员会主席赵新民同志,因病于2014年4月15日在安庆市逝世,享年96岁。
赵新民同志系江苏省淮安县人,1919年2月出生,1941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1年至1988年11月:历任江苏淮宝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社会部副部长,岳西县公安局局长、县委委员,安庆专署政治处副主任、公安处副处长,安庆地委组织部副部长,潜山县委书记,东至县委第一书记,石台县委书记,贵池县委书记,池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安庆市委副书记,政协安庆市第六届、七届委员会主席等职。1988年11月离休。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
赵新民同志遗体定于2014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安庆市殡仪馆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