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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6项

2014年04月16日09:47   来源:大众日报

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4月9日,济宁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承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6项,其中下放到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10项。

此次取消7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为企业债券发行审批、企业投资(20亿元)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纸浆项目核准、企业投资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核准、企业所属的高等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规定需核准的项目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允许类项目、没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鼓励类项目核准、企业境外投资中,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中方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核准。下放的26项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5万平方米以上的普通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的造纸、焦炭、玻璃、铁合金项目备案和电站项目核准等。

《通知》还明确,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要一律取消,不得变相实施;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相应调整城乡规划、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等相关前置审批条件的审批权限,就近就便地进行经济社会管理。 (记者 张誉耀 通讯员 唐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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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雷、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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