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5日08: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三、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重发,风险加大
本世纪以来,我国高温、强降水、干旱、台风、低温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出现新特征,对农业生产、城市运行、人体健康、能源调度以及环境保护均构成威胁。2000—2013年,全国极端高温范围占全国的27.4%,是常年的2.2倍。据统计,2000—2012年我国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明显增加,平均每年2500多亿元,其中2010年超过5000亿元。预计到本世纪末,我国仍将保持升温态势,我国粮食、水资源、生态、能源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将面临巨大风险。
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对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围绕着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防御,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了大量努力,开展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重大灾害的监测与预测、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以及基于分灾种的风险区划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积极采取行动,全面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
报告聚焦于气候变化的风险,关注气候、影响和社会经济活动的相互作用,并从多层面强调发展路径、适应和减缓行动以及治理措施的正确选择可以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报告客观评估了气候变化影响及适应的最新成果,较全面地反映了国际科学界在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未来风险和适应机遇、管理未来风险和增强气候恢复力等方面的最新科学认识。我们应该积极评价该报告,认可全球气候变化已经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一事实,做好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讲工作,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出的增多增强趋势,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将日益加大。应从国家战略层面重视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对工作,把防御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确列入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中,在战略高度上认识应对气候风险的长期性和紧迫性,加强防御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建立防御极端气候事件的长期战略机制。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和财富的进一步集中,以及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无序建设等情况,将加剧极端气候灾害的风险。在城镇化建设中,应重视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在组织修订城市规划设计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各地气候特点和气候承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法制化建设,减少城市气候脆弱性。应坚持以适应为主导,通过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落实各行业和领域适应气候变化任务,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适应格局,切实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为国家的长远发展和子孙后代的幸福,做出我辈应有的贡献。
(作者为中国气象局局长)
《 人民日报 》( 2014年04月15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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