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
4月14日,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召开会议,听取2013年依法治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讨论《深化法治山西建设三年规划 (2014-2016年)》和《山西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省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组长袁纯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省领导王建明、聂春玉、张建欣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一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法治山西建设“1+6”工作体系,全面加强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法治山西建设整体呈现加快推进的好势头。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不断开创法治山西建设新局面。
一要加强科学立法,服务转型跨越。坚持把立法工作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工程结合起来,加强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配套立法,加快形成与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相适应、具有鲜明山西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要把“立、改、废”衔接起来,对于不适应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制度,该调整的调整,该取消的取消,该废止的废止。要坚持开门立法,把群众路线贯穿到立法工作各环节,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符合民愿。
二要坚持严格执法,推动依法行政。着眼于建设法治政府,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反馈和责任追究;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着眼于建设阳光政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活动监督,坚决惩治腐败现象,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
三要坚持公正司法,促进公平正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司法为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入手,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尤其是作风纪律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要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推进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度,继续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持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激发各级各部门建设法治山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会议指出,深化法治山西建设,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系统性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党委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法治山西建设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形成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强大合力。(记者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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