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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惠宁在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建设工作座谈会作重要讲话

2014年04月07日10:22   来源:青海日报

原标题:强力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

4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东部城市群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三年来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显著成效和基本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强调要锐意改革,科学谋划,顺势而为,强力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取得新进展,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

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郝鹏分别作重要讲话。省领导骆玉林、王小青、毛小兵、马顺清、张建民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东部城市群建设过程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同推进的过程,也是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必须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关系,提升产业层次,走特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路子。必须处理好中心城市与县城的关系,组团发展,奋力打造市本级经济,注重发展县域经济。必须处理好城镇化与“三农”的关系,不断夯实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必须处理好提高发展水平与提高人的素质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让经济总量变大、服务设施变强、城乡变美,还要让群众增收、素养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会议指出,东部城市群建设是一个持续努力的过程。同城化发展,有利于西宁市有效辐射,有利于海东市开放崛起,同时会出现聚合效应,实现一加一大于二。同城化发展,需要整体规划,包括交通、水利、能源、通讯、产业、金融、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同城化。西宁、海东两市要依据资源、市场等条件,在政策引导下,确定若干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努力实现错位发展、互补发展。我们既要只争朝夕、积极有为,又要持之以恒、长期作战,不懈怠,也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要有战略定力,踏踏实实地向前走。

会议强调,要依靠改革解决东部城市群建设中的主要难题。东部城市群建设是一项改革事业,要向改革要动力、要支撑。我省东部城市群各市县,应当成为改革开放的高地,而不是特殊政策的高地。加大投入和提高城市人口占比是城市群建设中两个重要因素,解决这两个问题,也要靠改革。要继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要简政放权,大力推进政府机构的改革、行政职能的转变,特别是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同时加强作风建设。东部城市群地区要在改革中破解难题,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创管理体制新优势,努力实现快速、健康、持久的发展。

会议指出,为把东部城市群建设成为引领和带动全省科学发展的综合经济区,要着力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抓好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加快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加强电源电网建设,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上取得新突破。二要大力推动产城融合,增强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加快集聚城市人气商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在增强城市支撑能力上取得新突破。三要加快现代农牧业进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上取得新突破。四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大力提升基本保障水平,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增进人民福祉上取得新突破。五要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手抓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手抓污染防治,在营造生态宜居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六要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创新要素高效配置机制,创新资金筹措机制,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取得突破。

会议强调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东部城市群建设。西宁和海东两市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新思路、新机制、新方式,推进东部城市群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上,西宁市、海东市、省东部城市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作了汇报发言。

西宁市政府,海东市委、市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乐都区、大通、湟中、湟源、平安、互助、民和、循化、化隆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记者/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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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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