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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9类情形公证服务费即日起减免

 

2014年04月02日08:35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9类情形公证服务费 即日起减免

记者4月1日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公证协会在劳动关系、财产继承、社会保险、伤残人士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方面出台9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减免相应公证服务费。

即日起,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对年老体弱、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快捷的公证服务,实行预约上门、快速受理、加速办结,缩短办证时间;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办理赡养、扶养、抚养协议的证明或涉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办理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办理救灾、扶贫、遗体捐赠等与公益活动;办理请求国家赔偿;办理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和五保户申办;办理见义勇为者、革命伤残烈属;立遗嘱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查询公证遗嘱信息等。 (张全连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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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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