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3月20日至5月20日,市住建局对我市商品房预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排号费、会员卡和其他方式变相收取订金、诚意金、预售款或套用其他预售许可证违规预售的;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制作、刊登虚假广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是否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内容;开发企业在预(销)售现场证件公示栏、文件(文本)公示栏和可售房源信息公示栏是否公示相关证照、文件、价格、资料等情况;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是否一房一价,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销售现场未公示建筑节能措施等方面是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严惩和公开曝光。并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各种违法预售商品房行为,如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反映举报。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一定要看清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看中的房子与预售证中所注明的楼栋号是否一致。(记者 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