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颖
为期2天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今天下午闭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的决定》等法规文件。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实到5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张力夫、康耀红、贾东军,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会议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
委员们认为,《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草案)》有利于规范我省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养老机构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该条例十分必要。关于《海南省邮政条例修正案(草案)》,委员们认为,原邮政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保障城乡邮政普遍服务,对邮政条例进行修正是必要的。关于《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委员们认为,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计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适时对我省计生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是有必要的。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订草案)》,委员们认为,原实施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为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有必要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根据有关规定,以上4项法规草案暂不交付本次会议表决。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的决定》、《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决定终止冀文林的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决定免去其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志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省人大代表及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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