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原杭州罐头食品厂党委书记,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王自谦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2月28日22时10分在杭州逝世,享年87岁。
王自谦同志1928年2月出生于山东陵县,1943年2月参加革命,194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陵县王落梧村基干民兵班长、陵县二区乡民兵联防队指导员、陵县凤凰区乡民兵指导员工作队队长、凤凰乡区委组织科科长、陵县县委宣传部干事、山东禹城安仁区组织科长副书记、南下干部纵队渤海禹城中队班长、杭州市委宣传部干事、杭州市公安局中城分局股长、湖滨派出所所长、杭州炼油厂党委书记兼厂长、杭州市轻工业局副局长、江干区副区长、杭州火柴厂党委书记、杭州罐头食品厂党委书记等。浙江省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高级政工师。1985年12月离休。
王自谦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3月3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殡仪馆举行。中共杭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中共上城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中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以及王自谦同志亲属、生前好友献了花圈。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中共上城区委有关领导,以及王自谦同志亲属、生前好友100余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老干部局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