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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泽洲代表谈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从严的“螺丝”越拧越紧

魏杰

2014年03月10日14:5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把从严的“螺丝”越拧越紧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在今年两会上,从严管理干部的相关话题引起了代表委员的热议。如何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对“裸官”管理、破格提拔等如何从严规范?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就这些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泽洲。

记者: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治病于未病。在这方面,您认为有哪些具体可行的措施?

徐泽洲: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一定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从小事抓起,从日常管起,发现问题就要“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只有警钟常鸣,才能警笛不响。在这方面,黑龙江省已经建立并实行了定向约谈、组织函询、预警提醒等工作制度,坚持对党政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约谈一次,特别是对班子不团结、群众有反映的干部随时约谈,提醒干部心存戒惧、慎独慎微。春节期间,省委主要领导先后同3个市(地)的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谈心谈话。同时,对有群众举报的干部均要进行组织函询,让本人说明情况,向组织作出承诺,避免“亚健康”恶化为“重症病”;在集中换届、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段,通过短信平台点对点向领导干部发送纪律要求,提前预警,提醒告诫。

记者:对于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比较关注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裸官”管理、破格提拔等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中应如何从严规范?

徐泽洲:在拟提职人选公开个人有关事项方面,我们在连续3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初开始,对新提拔任职干部个人申报的收入、投资、汽车、住房和配偶子女从业等五个方面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在“裸官”的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方面,明确提出除《条例》规定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外,对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在提任部门正职或其他重要岗位领导职务时,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在破格提拔干部方面,严格规定不准一人连续破格,不准多人集中破格,决不允许借破格之名行出格之事。

记者: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除了抓住关键问题和重点环节,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对此,黑龙江是如何考虑和安排的?

徐泽洲:去年年底,黑龙江着眼于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意见(试行)》,提出了12项具体监督措施,把从严教育、从严选拔、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和从严问责贯穿于干部工作始终,使从严管理的“楔子”越砸越深,把从严监督的“螺丝”越拧越紧。

记者: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也进一步体现了从严的要求,在工作中如何落实?

徐泽洲:组织部门贯彻《条例》必须坚持公道正派、严字当头。省委要求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在干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体现“四个从严”,即:在人选把关上要从严,对《条例》明确规定的六种情形坚决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在遵循程序上要从严,实行全程记实、痕迹管理,防止出现“形式上走了程序、实质上走了过场”;在执行纪律上要从严,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四个不得”、“五个一律”等制度规定,使组织人事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查处问责上要从严,对违规用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并从严查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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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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