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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物业费,机关干部要不要带头

丁亚鹏

2014年03月04日09:01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缴物业费,机关干部要不要带头

最近,“如皋老乡会”论坛上,一个当地政府强制机关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的帖子在网友中引发热议。

据了解,在2月份召开的2014年如皋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副市长陈万圣表示要“建立强制追缴物业费的执行机制”,并要求“机关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随后,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要从机关干部抓起,通过定期通报和公示的办法,要求机关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用机关干部的行动引导和带动小区居民的主动作为,让主动缴纳物业费成为社会良好风气,共同管好小区、建设好小区。

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长葛志昊告诉记者,目前因物业费引发的纠纷、诉讼呈上升趋势,如皋市人民法院2011年受理32起,2012年猛增至320起,去年则升至350起,“物业纠纷中涉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占到一半左右”。

业主为何不缴物业费?如皋规模最大的物业管理公司南通正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对此进行过整理和分析:房屋质量问题占40%,空置房不交占20%,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占20%,其他因车辆被划、邻居养狗不管等理由拒交的占20%。

“如果政府不重视,物业很难维持。”葛志昊说,如皋物业管理发展至今只有10年左右,费用收不上来,小区管理就会越来越差,物业公司最终就会撤出小区,小区管理的包袱就甩给了政府。2006年交付的申港豪园小区,共有384户居民,物业公司跟开发商签了两年合同就撤出去了。原因是到期后,开发商没有续签物业管理合同。结果,小区道路损坏没人修,绿化无人管护,种菜的、乱搭乱建的……整个小区乱糟糟,居民们意见很大。直到去年下半年,政府出钱修好了小区道路、补种了绿化,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引进了一家物业公司才走上了正轨。“这样做,就是将小区管理的包袱由政府承担转为由市场承担。”葛志昊说,如皋每年新增2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如此庞大的数量会令政府根本承受不起。只有业主缴了费,物业才能转起来。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不规范,主管部门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管理。

在南通正大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家良看来,政府要求机关干部带头缴物业费“非常重要”,“通过督促机关干部缴纳物业费,将对面上物业费的收缴起到示范作用”。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缴纳物业费属市场行为,政府强制要求机关干部带头缴物业费,有点扯远了。如果物业管得好,业主缴费自然无话可说;如果小区问题成堆,如何让人有缴物业费的心情?

“政府也应该反思。”如皋诚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袁轶惠直言,一些拆迁安置小区交房时,水、电、路都没通,而建设单位为了避免缴纳滞纳金,在配套设施没到位的情况下,就匆匆交房,政府部门是怎样通过综合验收的?面对这样的环境,业主还会心甘情愿地缴费吗?

“从法律上讲,如皋的做法是合法的。”江苏濠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季平认为,如皋要求机关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是一种正当的行为,应当受到褒扬。季平说,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业主认为不应该缴的,可以去申辩,但仍需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在这方面,机关干部应当做遵纪守法的道德模范,为老百姓做出表率。如皋将经核实未履行缴物业费的机关干部进行通报和公示,不算侵犯隐私和名誉。因为通过媒体对债务人进行公示,已成为一种常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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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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