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冬琪
我国开始全面放开“单独两孩”政策,使得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生育第二个孩子。但与此同时,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三十多年,由此产生的“失独”家庭所面临的困境,也开始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柯锦华第一次提出了《关于解决“失独”家庭困境的提案》。
“我从去年开始关注‘失独’家庭,并建议政府应该按月为其提供一定的扶助金和养老保险。但通过一年来对这个群体的深入调研,发现虽然各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给予这些家庭几百元的经济补助,可是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处境。”柯锦华说,“我认为,关爱失独家庭不能止于经济扶持,而是应该构建一个全社会的救助机制,从制度层面给予这一特殊人群实实在在的关爱。”
在柯锦华看来,“失独”家庭当初响应了国家的号召,现在遇到了困难,理应得到国家的帮助。柯锦华建议,国家应通过修正现有法律中定义模糊的条文,明确扶助“失独”家庭的法律责任,为扶助“失独”家庭提供法律依据。
“据我了解,有些地方提出把‘失独’家庭和‘三无’老人作为相同情况看待,对于这种方式,我不赞同。毕竟从未有过子女和中年甚至晚年失去独子,那种精神上的状态是完全不同的。”柯锦华告诉记者,她认识一对四年前丧子的夫妇,直到现在,这对夫妇仍处于精神几近崩溃的状态。所以对于“失独”家庭来说,精神慰藉相当重要。
柯锦华告诉记者,我国“失独”家庭的问题这几年才刚刚显现出来,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问题将在未来的几年里越来越凸显,因此,对于“失独”家庭的精神慰藉、生活扶助和医疗保障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经济补偿并不是关爱‘失独’家庭的全部,只有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程关怀的扶助支持系统,才能使‘失独’家庭得到人道的关爱。”柯锦华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