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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

精准扶贫“瞄准”最贫困人群 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

2014年01月26日08:51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兴盛乡新旗村,当地村民带着孩子从村里新建的小道上走过(2013年8月22日摄)。

从2013年开始,地处宁夏西海固地区的泾源县开展了以整乡推进为核心内容的扶贫开发新模式,民生进一步改善。新华社记者 彭昭之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的6个工作机制,包括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意见》同时提出组织实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等10项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有“三大看点”引人注目。一是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意见》明确提出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二是精准扶贫机制“瞄准”最贫困人群。《意见》提出,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三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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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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