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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山东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48.77%

2014年01月26日09:03   来源:大众日报

原标题: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债务资金投向

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4252.91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3466.22亿元,占81.50%。

还款压力将逐步降低

省审计厅24日发布的全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不含青岛市)显示,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以及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依据:

一是截至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48.77%;若将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折算后,总债务率为55.22%。

二是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看,我省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债务余额也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偿还。当前我省经济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有效保障。

三是从政府性债务与政府资产的对应关系上看,我省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

四是从未来年度偿债情况看,我省债务还本付息额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随着经济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总量逐年增加,面临的还款压力也将逐步降低。

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从审计情况看,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债务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3年6月底,省本级、11个市、101个县制定了综合性的债务管理制度,7个市和53个县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各级政府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出台措施对2010年底的存量债务进行了化解处理。此次审计发现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不健全,债务预算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管理仍较薄弱,制度执行也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

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审计建议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实行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债务统计、偿债准备金等制度,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探索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限额控制,具备条件的逐步纳入预算管理。二是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加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同时切实管好用好债务资金,严禁过度举债、违规担保。三是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健全监控机制,对债务风险高、审计检查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对风险隐患大的地方实行严格管理。四是切实强化责任考核。将债务率等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分析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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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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