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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上线,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三大公开平台相继亮相——

当司法公开遇上网络新媒体

记者 徐隽

2014年01月23日08:2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一个涵盖最高法院、31个省级法院及150余个地方中级法院的庞大微博群初步成形,宣告了我国法院司法公开步入“微”时代

裁判文书上网引发的围观与挑剔,将带来“阵痛期”

2013年11月21日,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开通首个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一个涵盖全国31个省级法院及150余个地方中级法院的庞大微博群初步成形,宣告了我国法院司法公开步入“微”时代。

截至今年1月21日,面世仅两个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微博粉丝数已逼近145万。粉丝激增背后,是巨大的民意期待。

2013年,同样令人瞩目的,还有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三大公开平台相继上线,为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保障。

当互联网等新技术与庄重严肃的司法实践相结合,一系列积极的“化学反应”不断发生。

法院“微博年”

有人说,2013年是全国法院的“微博年”。并不只是因为首个国家级法院官方微博的开通,也与一宗轰动一时的司法案件息息相关。

5天、150余条微博、近16万字……这是一组扣人心弦的数字。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案进行全程微博直播,这样的公开形式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

“坚持重事实、讲证据,以群众信服的内容和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说,微博直播的方式将法庭内的情况真实播报,同时又对诉讼双方冗余的表达进行整理,将庭审的脉络清晰呈现,这样的做法既积极又稳妥,赢得一致好评。

其实,微博庭审直播,并非新鲜事物。早在2010年就有法院进行微博庭审直播的探索,但薄熙来案的审理,无疑使这种司法公开形式被公众广泛接受和认可,并迅速制度化。2013年11月27日,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召开,包括微博庭审直播在内的多种司法公开手段向全国法院推广。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服务保障。

“要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为展现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方式,成为最高法院在网络时代推进司法公开的选择。”陈卫东说。

除法院外,许多政法机关也广泛运用新媒体及现代科技手段,拓展司法公开、服务群众、提升公信的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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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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