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任务
《决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总结国内做法,借鉴国外经验,从宏观调控的导向、目标和政策手段、制度机制、投资体制、发展成果考核评价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重点任务。
科学界定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社会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就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指明了方向。
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首先,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要加强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金融资本运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合理配置等政策措施的综合协调作用。其次,把完善并充分发挥财政、货币政策的作用作为宏观调控主要手段。财政政策具有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要完善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货币政策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和工具组合,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发挥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的逆周期调节功能,探索综合运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和杠杆率等调控手段。第三,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推进宏观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宏观调控部门之间、宏观调控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多层面的政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进行政策特别是重大政策调整的综合评估和协调,避免单项政策各自为政,政策之间效力相互抵消或过度叠加。第四,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制定机制化。建立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合理确定宏观调控预期目标。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并向政策思路、改革方案、战略构想、中长期规划等延伸,形成政策储备。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在重大政策研究出台的过程中,完善社会听证、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各类程序,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适时预调微调,把握好政策的方向、力度和节奏,提高相机抉择水平。第五,加快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密切跟踪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和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认真评估分析其对我国宏观经济和政策实施的影响,主动加强与主要经济体的政策协调和沟通,更加积极地参与多双边国际经济合作,提升国际话语权,推动国际宏观经济治理结构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更加公正合理,营造于我有利的制度环境,拓展发展空间,维护开放利益。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投资管理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要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减少政府对企业投资活动的干预。《决定》指出,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要把该管的管住管好,通过加强对投资活动的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决定》提出,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这就意味着要改变以往靠严格审批控制增量的做法,注重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地方和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国家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支持。总的思路是,要疏堵结合、严控增量、优化存量,在控制增量上,主要靠政府制定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在存量调整中,要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通过扩大和创造国内需求,消化一批;通过支持企业增强跨国经营能力,向境外有序转移一批;通过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一批;通过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等市场准入标准,淘汰一批。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落实这些要求,必将有力地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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