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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敢”到“不为”还有多远?——江西省整饬“红包”启示录

2013年12月11日14:22   来源:中工网

原标题:从“不敢”到“不为”还有多远?

“红包”仍未绝迹

年终将至,熙熙攘攘的购物狂流中悄然演绎着一场无声的“红包”大战。

12月1日,星期天。南昌八一大道财富广场。一楼的首饰柜台前,几名中年妇女正在挑选珠宝首饰,柜台上摆着一排首饰盒。“去年收的购物卡用不完,还剩下2万多元,干脆买点珠宝算了。”一位中年妇女说。

“是哦,我也还有不少。赶快用掉吧,今年不许收‘红包’了,留在手里夜长梦多。”她的女伴附和着。两人各挑了一件首饰,去收银台交钱。每人都从皮包内拿出了十几张额度不等的购物卡,一五一十地点算着。

记者又来到八一大道原名为洪客隆的另一家商场,虽然商场已易主,但多年来卖出的各类购物卡仍然在进行年终前的“疯狂扫货”。收银台前,用购物卡结算的顾客比比皆是。一位操着九江口音的中年男子从几个信封里掏出的购物卡就达2万余元。他对身边的人说:“在装修新房,多年积攒下的‘红包’总算派上了用场。听说洪客隆换老板了,赶快来把原来的卡用掉。”

记者在商场的贵宾室里看到,持卡兑奖、持卡换劵、待开发票的人把柜台挤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位知情者说,往年这个时候,来办理购物卡的单位和部门会排起长队,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经办人往往能得到商场的“返点”或赠券,这些公款购物卡除了用来给职工发福利,有不少成了礼尚往来的“红包”。

记者从南昌市系马桩路一家从事“红包”回收的烟酒行了解到,每年的年终节后,从事回购“红包”业务的烟酒行比比皆是,打折回收各类有价卡券,让店主们赚得盆满钵满。

对“红包”专项整饬

12月上旬,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老总透露,要在以往,企业各个部门已经着手开始准备“红包”了。“怎么办呢?风气就是这样。但今年好多了,中央和省里都有明文规定,严禁收受‘红包’,这令企业如释重负啊!”

这位企业老总还说,“以往送出去的多,收到的也不少,什么商场购物卡、酒店消费券、美容美发券、健身消费卡等等,五花八门。今年别说收送‘红包’,连出去吃个饭都胆战心惊的。”

今年,“红包”成了烫手的“山芋”。

11月22日,江西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记者从此次会上获悉,江西坚持正风肃纪抓整改,全省立案查处涉及“红包”案件22起。

根据江西省纪委的界定,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在社会经济交往和公务活动中,所收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均属“红包”。

早在今年10月11日,江西省就召开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了金溪县和分宜县两起顶风违纪案例,金溪县农业局局长顶风违纪收受“红包”被免职,分宜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任顶风违纪收受“红包”被免职,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指出,对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的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给予通报。

12月2日记者获悉,经江西省委同意,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专项治理“红包”范围从副科级以上干部延伸到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江西治理收受“红包”实现全领域、全阶层、全方位覆盖。无论城乡行业、机关企业,无论职位高低,一律严查。

年终前,江西省整治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铺开,并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公示督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其中要求:每一名科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都要在2014年2月11日前,填写《“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处理。

江西省纪委称,确属无法拒收的“红包”,可以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并记录在案。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有职务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没有职务的,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的措施更多是让各级领导干部‘不敢’拿‘红包’,还需要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机制,使这些干部真正做到主动‘不为’。”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不良风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起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该负责人指出,长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一抓到底。

12月7日,又是一个周末,记者再到几家去过的商场探访,从一个个“红包”里抽出购物卡“埋单”的依然不少。

“严禁党政干部收受‘红包’固然是从源头上治理,但从流通渠道上加强监管也是必需的。”江西省监察厅的一名干部认为。(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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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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