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怎样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改革目标和任务,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阳光下运行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必要前提
发挥制度作用,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决定》提出要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要求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就是说,要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明确自己的权力边界,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从权力运行的机理和要求来看,第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掌权者是一种无形的约束。现实中许多掌权者违规滥用权力,往往存在侥幸心理。他们清楚自己的权力边界,清楚自己的哪些所作所为是违规操作,但总希望这是天知地知的事,没人能够发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能消除掌权者的这种侥幸心理,从而减少滥用权力的现象。第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给权力监督者创造了更好的监督环境和条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监督者就能知情更多,更容易及时发现权力运作过程中的各种弊端。而且,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本身就包括对权力运行各种规定的明确化,这就使监督者对权力监督有据可循、有法可依,让监督更为有力。第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掌权者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让人民清楚地了解他们赋予的权力是怎么运行和运用的,这本身就是对人民主权的尊重,有助于不断强化掌权者对人民群众的敬畏、对手中权力的敬畏,激励他们更好为人民掌权用权。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需要通过各种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具体制度来体现。《决定》明确提出了重要举措,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利于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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