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陕西省委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

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013年12月09日10:09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省委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根据《决定》,1978年以来制定的94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472件予以废止,266件宣布失效,208件继续有效,其中26件将作出修改。

根据中央办公厅去年6月印发的《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这次集中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底以来的文件,第二阶段是清理1949年至1978年的文件。这次省委发布《决定》,标志着我省党内法规制度集中清理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和战略工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摸清党内法规制度家底、维护党内法规制度协调统一、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省委对清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赵正永多次过问,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小燕全程指导,去年8月制定我省实施意见,随后成立省委办公厅牵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以及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档案、保密等省委部门参加的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推动、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参与人员牢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政治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建立了工作制度,培训了骨干队伍,取得了重要成果。

省委要求,凡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再以这些文件作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依据,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做好存档和查档利用工作。对继续有效的文件,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实施后的评估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加强执行的督促检查。对需作修改的文件,省委办公厅要在省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中作出安排,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文件的修改准备工作。

省委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重视定期集中清理,加强日常即时清理。一般每5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并在制定或者修改有关文件时,对与其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文件同步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相关专题
· 地方要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