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自治区党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授予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张春贤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为张飚颁发证书。(韩亮)
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乌鲁木齐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退休检察官张飚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飚同志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扎根基层、忠诚履职、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从事监所工作10年,审查减刑、假释7681人,没有出现一次差错,没有接到一个举报,做到了法院、监狱、服刑人员“三满意”。经过5年坚持不懈地努力,他依法纠正了一起强奸杀人冤案。先后被评为全国最美检察官、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命名表彰大会上,张春贤、曹建明为张飚颁发了奖章、证书。
张春贤在讲话中指出,张飚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认可。自治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张飚同志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最现实、最生动、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深入学习、大力弘扬张飚同志坚定信念、忠诚履职的政治品格,自觉把理想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始终如一地对党、对人民负责;深入学习、大力弘扬张飚同志牢记宗旨、造福百姓的公仆情怀,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深入学习、大力弘扬张飚同志正视困难、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敬业精神,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深入学习、大力弘扬张飚同志严于律己、勤俭廉洁的优良作风,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张飚同志的先进事迹、崇高品格、高尚情操,坚定信心、立足本职、创新进取,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程中充分展现当代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做时代先锋,为党旗添彩。
张春贤强调,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必须加快法治新疆建设。检察机关是法治新疆建设的主力军,是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力量。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切实履行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法律权威的神圣使命。全疆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就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帮助排除执法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为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
曹建明在讲话中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张飚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张飚同志的崇高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意志品质,提升能力素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
张飚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一名监所检察干警应该做的工作,履行了一名检察官应该履行的职责。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要担当起呵护公正的职能。他说:“今天我已经退休了,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信念永不退休,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永不退休,勇于担当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永不退休。”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主持大会。
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分别宣读了表彰决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介绍了张飚同志主要事迹。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车俊、韩勇、白志杰、刘新齐、王永明、朱昌杰、杨福林、尼相·依不拉音等出席命名表彰大会。(记者冯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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