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党史频道
中国共产党新闻>>领袖人物纪念馆

广安市前锋区关于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

2013年11月26日17:54        手机看新闻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前委办发〔2013〕9号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推进我区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全面掀起创办小微企业热潮

小微企业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大力发展小微企业,是推动新区两化互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工业强区、商贸活区的客观要求,也是提升就业容量、壮大经济总量、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和有关培育引进政策,按照“创办小微企业、开发就业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方针,坚持“做多数量、做大总量、做优质量”的原则,加大发展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掀起全民创办小微企业热潮,实现小微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到2017年,全区要新培育创办各类小微企业1000户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其中,2013年培育创办各类小微企业100户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

二、加强政策引导,全力扶持小微企业蓬勃发展

(一)放宽准入条件。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在严禁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浪费严重的小微企业进入的前提下,对国家明令禁止以外的所有领域均对创业者开放,各地各部门不得在中省市准入条件上另设限制性附加条件。通过放宽小微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注册资本限制和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要求,降低创办小微企业门槛,鼓励支持各类人群创办小微企业。

(二)落实税收优惠。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二是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区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落实小微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四是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五是从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营业税。六是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三)加强财政支持。建立前锋区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3年起,区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补助及有关奖励等。对区内创办或成功升级转型的小微企业,除市上补助奖励外,区财政根据企业等级和规模对申请人按3000元/户至5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投资人申请创办小微企业所涉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低限减半收取。

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区财政落实专项基金用于银行机构、小贷公司的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小微企业担保损失的风险补偿。对当年新招聘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给予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由区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政府工程用品采购,在同质同价基础上,优先近距离采购本地小微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将小微企业创业培训纳入总体培训规划,整合培训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投等部门每年安排用于小微企业培训资金不少于培训项目资金总额的30%。对小微企业需要新招用员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信息发布服务,并帮助在市区就业门户网站上发布招工信息。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员工上岗培训和提升培训,对企业自主进行的新招员工岗前培训,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可享受培训资金补助。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服务平台等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补助。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创新扶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微企业。

(四)强化金融扶持。将小微企业贷款作为对银行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各银行机构要严格落实“两个不低于”(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求,大力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和“万家千亿”中小微企业融资培训计划。

允许小微企业投资人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林权、矿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和增加注册资本,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对投资人以商标使用权、债权及其他可依法转让的无形资产出资的,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五)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小微企业管理的引导与指导,帮助小微企业加强财务、安全、环保、用工等管理,以管理提升促进效益提升。从政策解读、企业管理、工商税务知识等方面对创业者进行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加强小微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质量承诺活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展培训和会计代理服务。

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努力促进小微企业增实力、上规模。对成功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按5万元/户奖励给有关单位部门。对成功升级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按0.5万元/户奖励给有关单位部门。

积极支持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提升企业品牌效应。对新申请成功的,区财政分别按1万元/件、10万元/件、8万元/件、50万元/件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申请注册商标的,区财政按0.1万元/件的标准奖励企业。有关部门要指导小微企业用好商标资源,支持具有商标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商标质押获得贷款,实现商标无形资产的资本化运作。

三、强化保障措施,营造小微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安市前锋区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经投局(简称区小微企办),负责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日常工作。

(二)加快小微企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仓库等场地和设施改造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为创办小微企业提供合适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物业管理服务。在前锋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作为小微企业孵化平台,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全区小微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做好预警分析。将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文),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发展小微企业工作的日常督查和考核,推进工作落实。

2.广安市前锋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职责职能表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地方供稿)

(责编:石国庆、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