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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二审长达13小时后休庭

2013年11月20日09:13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李某某案二审长达13小时后休庭

昨天,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案,在市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从9时17分开始,中午休庭半小时后继续开庭,直至21时50分最终结束,庭审时长接近13个小时。此案将择期宣判。

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自今年2月22日事发以来,就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起看似简单的刑事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今年9月26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记者从市一中院了解到,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检察员、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等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在法庭调查阶段,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宣读了上诉状并陈述了上诉理由,检察员及部分未成年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上诉人及部分原审被告人进行了发问。法庭于12时30分宣布休庭。

下午的庭审从13时开始,相关人员对原审判决所列证据发表了相关意见。期间,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相关人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

据悉,在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仍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李某某和上诉人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也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王某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另外三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其中,除一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两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此外,被害人杨女士的诉讼代理人也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直至晚上9时50分,审判长才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将另行公告。休庭后,法庭安排了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

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在一审中声称案发时自己睡着了的李某某,昨天在二审庭审时又换了说法,称自己一进房间就接了个电话,之后一直在房间外打了十几分钟的电话,等到他再次进房后,什么都没看见,他自己也什么事儿都没干。此外,和一审时一样,李某某和王某都不承认自己动手打过被害人杨女士。(记者 骆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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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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