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墨雨
最近陕西铜川城管发明了“扔人执法”:把一位在市区占道经营的小贩拉到城外约20公里的山野,然后弃之路边。遭到媒体曝光后,当时执法的4名城管队员已停职检查。(《南方都市报》11月13日)
我们从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城管,但是总有一些不争气的城管给这个群体抹黑。继延安城管双脚跳踩商户头部的“用脚执法”、临武城管“秤砣执法”砸死人之后,铜川城管又发明了“扔人执法”。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这是放逐”,还有网友评论说“城管真的是越来越有情趣了”。
小贩即使有不妥之处,违反规定越界摆摊,城管所应做的也不过是规劝、训诫等,哪有权力将人家扔到荒郊野外?翻遍法律法规,这种执法都找不到丝毫依据。小贩被弃之处并不通车,走回市区需要花费五六小时。城管这是“扔人执法”还是“坑人执法”?
再看看这位小贩所卖的物品,只是一箱子吸毛刷,东西何其轻贱?如果不是生活所迫,他也不会摆摊卖这种不值钱的小物件。城管但凡稍有恻隐之心,也不会将人一扔了之。法理的基础是情理。这些扔人的城管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缺乏最基本的人情味。
当然,铜川这几个城管“坑”的不仅是那个占道经营的小贩,还有其他欲兢兢业业认真执法、服务公众的好城管,“坑”的是整个城管形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任何一起有关城管的负面新闻凝聚的负面效应、掀起的舆论风暴,其威力都要远甚于城管所做的正面努力百倍、千倍,像这种“扔人执法”无疑是对城管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的恶意践踏,无形中将城管形象又拉低了一大截。
城市管理者必须反思,如果不改变城市管理思维、不体察民生之艰,不将城管由高高在上的城市管理者转变为服务民生的城市服务者,任凭城管从细枝末节做多少努力,都缓解不了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诚如《人民日报》微评对此事的评论:“与其挖空心思坑人,不如把聪明用在文明执法上,思量如何善待摊贩的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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