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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

——一论建设“德”城市,确保明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

2013年11月12日13:39    来源:广安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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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道德高地,建设“德”城市,是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形象的一项基础性和系统性工程。一个城市的发展进步,需要道德的滋养、诚信的呵护,尤其是当前广安正处在改革、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诚信制度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诚信,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项羽麾下大将季布一向说话算数,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金”的由来。后来,汉高祖刘邦悬赏捉拿季布,他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遭祸殃。这个典故说明,一个人诚实守信,自然得道多助。反之,一个人不讲诚信,必然失去信任和支持。

诚信不仅关系着个人的道德品格,还关系着城市的文明形象。近些年来,广安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非常注重“德”的建设,在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涌现出了张惠玲、刘家奇等一大批诚实守信典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在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大背景下,受传统封建习俗和一些外来文化的影响,“失信”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建设“德”城市,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道德支撑,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提高诚信水平,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诚信建设。

强化道德支撑。在“德”城市建设过程中,我们要广泛开展关于社会诚信的法律法规和道德纲要的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得益、失信吃亏的社会氛围;发挥学校在诚信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把诚信教育作为重要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和生活习惯;发挥各类媒体在诚信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注重报道那些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大胆揭露各种失信现象,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全市征信系统,将金融、司法、税务、生产、经营诚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每月进行更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在媒体公布诚信信息。制定诚信激励政策,开通信用绿色通道,大力奖励信用行为。要努力形成上下有序、层次分明的社会诚信法律规范体系,建立失信单位和个人“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金融、司法、税务、生产、经营失信行为的处罚规章、办法,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注意突出重点。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政务诚信,带动务实的政风,促进诚实守信民风的形成。抓好企业诚信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和个人信用记录等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以企业和个人的诚信促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总之,建设诚信社会,需要制度力量的刚性约束,也需要道德力量的浸润滋养,不断强化“诚信吃香、失信吃亏”的理念。只有这样,每一个社会成员面对守信还是失信这道选择题的时候,才会自然而然地作出正确选择,而这,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正确选择。我们相信,只要广安建设成为诚信的城市,必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国文明城市”这块含金量最高的城市招牌,也必将被广安揽得。

(责编:石国庆、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