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子庆
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建设”均提出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分”,江苏省委、省政府也明确提出全面清理超标办公用房。近日,人民网接到群众反映,称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装修豪华,县主要领导办公面积严重超标。记者调查得知,该县部分县级领导不仅拥有80平方米以上办公场所,还有30平方米的休息室。(10月28日人民网)
早在1999年,国家计委就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规定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副部级42、正司(局)级24、副司(局)级18、处级9、处级以下6,地方机关则按级别一一对应。令人遗憾的是,这个规定似乎并不奏效,以至于十年之后,也就是2009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又站出来重申:正部级别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副部42……
很明显,按照规定,正部级官员每人使用面积都不得超过54,别说一些省级部门超标,就连有些乡镇,平均下来,有些干部都不止享受正部级待遇了。这种超级别待遇说明,多年来,不少地方政府一直就在漠视有关规定。在我看来,出现类似沛县县委县政府建豪华超标办公楼现象,至少折射出了预算监管乏力和违纪成本过低之双重制度问题。
首先,政府该建多少房,需要多少钱,都应事先按照规定做好预算。试想,预算只答应给他建1平米的钱,他拿什么去建两平米?当然,有些单位或许可以建小金库等,而对待这类把戏就要发挥监督功能,不要指望单位自我监督,而要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其他行政力量监督,从而摸清政府拿多少钱或拿了什么钱去建了多大的办公室。
其次,预算和监督都不起作用,说明制度不完善,需要完善制度。长期以来,办公标准都只是说标准是什么,却始终没说“超标将如何”。这样缺乏惩处机制的办公标准,必然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仍然以沛县为例,虽然事件曝光后当地提出整改,而整改的方式居然只是通过“增加人手”的方式去压缩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使其符合规定要求。且不说这样无人担则的整改措施有何威力,单单是让“新进人手”去和领导共用办公室,就很不现实,其结果只能是两种:要么有人监督时领导与他人共用办公室,符合办公标准;要么则是领导照样享受豪华办公室,普通办公室则人满为患,进而使总体算下来,人均办公面积仍然符合规定。
一言概之,对待一些地方政府办公配置问题,要从紧预算、加强监督、严格处罚,多管齐下,方能治理办公楼豪华超标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