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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安警方查处“10·16”妨害公务案

城管人员执法时遭腐蚀性液体泼洒,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林世雄

2013年10月19日11:39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同安警方查处“10·16”妨害公务案

16日,厦门市同安区发生妨害城管人员执行公务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同安警方当场抓获。目前,案件情况已初步查明。

16日8时许,同安区新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多名城管执法人员在新民镇柑岭村面前厝执法时,被人泼洒腐蚀性液体。新民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邵某通擅自在面前厝非法占地建仓库。5月23日,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此立案调查,并先后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书、强制执行催告书及限期搬迁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但邵某通拒不履行。本月16日,城管执法人员对该违建仓库进行强制拆除,邵某通的儿子邵某超持石头阻挠执法。邵某通在执法人员拆除结束准备离开时,突然拿出一瓶矿灯电池补充液,从侧面向城管执法人员泼洒,当场造成19名城管执法人员皮肤不同程度灼伤。经警方技术部门鉴定,此液体含有硫酸成分。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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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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