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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3年10月14日13:52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广大公务员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兰辉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兰辉,男,回族,中共党员,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1965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生前任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兰辉同志参加工作30年来,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扎根基层、亲民为民、服务群众、无私奉献,用生命谱写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壮丽赞歌。他时刻牵挂群众安危冷暖,自己家境不富裕却先后帮助了近200名困难群众、困难学生。他坚毅进取,在汶川特大地震后,强忍失去3位亲人的悲痛,勇挑重担,始终战斗在抢险救灾、恢复重建一线,一次又一次组织抢通了灾区的“生命通道”。他爱岗敬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平均每天行车200多公里,生命最后一刻还奋战在交通建设和防汛现场。他清正廉洁,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过私利,妻子至今没有正式工作。2013年5月23日,兰辉同志在检查乡镇道路和安全生产时不幸坠崖,因公殉职,年仅48岁。

兰辉同志是当代公务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广大公务员学习的楷模,是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的先进典型,是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榜样。为表彰兰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其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公务员以兰辉同志为榜样,牢记宗旨,恪尽职守,转变作风,投身基层,服务百姓,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决定追授兰辉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全国广大公务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兰辉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忘我工作、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克己奉公、敢于担当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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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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