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民革中央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工作的建议》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
“三农”和社会法制建设一直是民革中央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表示,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农村,重点在农村困难群众,这是促成民革中央确定相关题目开展调研的重要因素。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举行的民革十二届二次中常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提出“举全党之力,做好重点调研”的要求。为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民革中央今年将“三农”和“社法”两个重点领域结合,把目光锁定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为深入了解当前我国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情况,探索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工作,今年5月,齐续春率民革中央调研组赴湖南长沙、湘潭、娄底等地,就“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问题”开展实地调研,中共中央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参与调研。此前,辽宁、山东、湖南、四川、广东、宁夏等6个省级民革组织分别在本地进行了预调研,并向民革中央提交了调研报告,为民革中央建议形成给予有力支撑。
调研的过程也是集智的过程。调研组发现,受城乡二元格局影响,我国农业仍然是弱势产业、农村仍然是落后地区、农民仍然是弱势群体,各地基础不一、差异较大以及一些部门、地方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力等因素,导致当前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工作与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与农村困难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民革中央从立法、制度保障、征地拆迁、农村养老、医疗保障等不同角度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民革中央认为,农村困难群众权益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但目前我国相应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一些领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建议进一步推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权益的相关立法进程。土地转出后,如何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民革中央认为,现有的保障制度不完善,缺乏连续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农村征地拆迁土地补偿标准依旧偏低,被征地农民生计缺乏引导与保障。民革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的顶层设计,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
帮助困难群众走向自立、自尊、自强,实现经济独立是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主要路径。为此,民革中央建议加大扶持,广开门路,拓宽农村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各地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出台促进农村困难群众就业的政策。 (记者 汪俞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