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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好日子刚起步

政策聚焦:全国已有14个“淘宝村”

淘宝网每10位卖家就有一位是农民网商

2013年09月09日08:2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阿里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研究报告称,截至去年底,开在村、镇的淘宝网店达到59.57万个,全国已发现14个典型的“淘宝村”。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电子商务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推动了农村传统的流通方式转变,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转型。

产供销产业群形成

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广东省高州市的荔枝销售今年引入了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向全国销售,荔枝的销路一下子就打开了。

高州荔枝只是一个缩影。李国祥介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农产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突破亿元。如今,淘宝网上每10位卖家中就有一位是农民网商。

阿里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白皮书(2012)》显示,涉农电子商务已从最开始的零散农户在网上卖土特产,发展到形成以村、镇、县为单位的产供销产业群。

白皮书还显示,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已形成了三个层次:初级层次主要为农产品交易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中级层次是一些网站不仅提供供求信息,还提供网上竞标、网上竞拍、委托买卖等在线交易形式;高级层次,除在电子商情网上发布、农产品在线交易之外,还力求实现交易货款的网上支付。 

在湖南,中农传媒与淘宝网、阿里巴巴合作打造了“特色湖南”网上平台,实现了农产品产销的无缝对接。湖南的33个品牌农产品借助该网络平台,实现了4个月网上销售400多万元的良好业绩。在陕西,周至县三湾神舟行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与西安市人人乐超市通过网络“联姻”,从未谋面的农商双方达成了西红柿、青瓜等六个品种蔬菜20吨的交易。在河南,很多村开通了“新农村商网”,农民上网销售尝到了甜头。

李国祥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与常规渠道的问题突出有关。主流流通渠道要经历农村经纪人收购、贩运商在批发市场交易,再到农贸市场和超市等零售商销售多个环节。交易费用高,涉及多个主体,往往带来农产品市场过度波动,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得不到保证等诸多难题。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了生产者与消费者对接,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农民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拥有更多话语权,有助于化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电子商务不仅改造着农产品流通渠道,同时也使农民的角色和社会身份有了变化。在业内专家看来,电子商务改变了农民原来“面向黄土背朝天”的劳动方式,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把网络经营当做生活来源,并逐渐跟随买家的购物习惯和作息来调整自己的生活,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实现了社会角色的转变。此外,电子商务还促进了农民返乡创业和就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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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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