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院里落叶满地,室内烟头乱丢,民警迟来早退……这是海口市公安局今年初在抓警队作风时,一些基层派出所的真实写照。
海口市公安局率先在龙华公安分局试点,从上下班、内务、值班备勤等方面开展“三个秩序”规范化管理,扭转派出所工作作风,提升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问题:作风建设待加强
今年初,海口市公安局强抓警队作风建设,根据群众反映进行走访,发现一些派出所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内务卫生“脏乱差”、内部管理“软懒散”、执法执勤“冷硬推”。
一些群众还反映,少数派出所在交接班阶段接到群众报警,由于后一班人员迟到,前一班等后一班,后一班想推给前一班,相互推诿,甚至延误出警时间。
该局党委经过深入分析认为,近年来,该局在基层派出所警务保障等“硬件”方面,花费精力解决许多历史欠账。但是,作风建设等“软件”方面仍有待加强,“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举措:三个秩序抓管理
“现在是指纹打卡、着警服戴‘八件套’,所内局里视频监控,按时交接班,每件事都落实到人头。”昨天上午,在金宇派出所,民警张达告诉记者。
这是龙华公安分局试点实施“三个秩序”后发生的变化。这三个秩序分别是上下班秩序、内务秩序、值班备勤秩序,一共有25条规范条文,要求非常细。
比如,派出所办公室内要做到“四无六面光”,即无污染、无烟头、无纸屑、无积尘;门面、窗面、墙面、柜面、桌面、地面六光;接待群众要做到主动热情,实行“首问制”,凡被群众询问的第一位民警须负责接待,为来访群众提供帮助。
昨天上午,在海垦派出所,前来办暂住证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所里民警着装整齐,站有站姿、坐有坐态,说话很客气,透着一股精气神。
惩罚:考核不及格将被免
据了解,为了“三个秩序”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龙华公安分局同时制定“三个秩序”目标考评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
25条规范条文共有100分,每一条都有扣分标准。接待群众不热情,借口推诿,群众一旦投诉,民警每次将被扣8分。民警或所领导,在每月考评中低于85分,即为“不及格”,一年4次“不及格”,将被免职处理。
据悉,海口市公安局近期将“三个秩序”面向全市派出所实施,并不断总结完善管理,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秦金荣认为,海口公安此举对于全省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记者 李关平 特约记者 黄培岳 通讯员 张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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