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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斤病死猪肉流入皖苏豫鲁市场事件调查

热点解读:一头死猪为何能“摁住”八个部门?

2013年08月30日08:1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监管部门集体失灵,均“没发现”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

这起案件中,收购、加工时间长达8个月,流通范围涉及四省9个市县,这些监管部门为何集体失灵?

对病死畜禽,国家要求严格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负责巡查、处置、统计病死畜禽的是畜牧检疫部门。

但记者从萧县青龙镇动物检疫站了解到,他们采取的是“被动监管”方式:“有病死的猪,都是养殖户打电话过来,我们过去处理。”该站防疫员吴义强称,因为管某收的是死猪,不可能送检,检疫站“没听说”,所以“也没发现”。

负责查处私屠窝点的是商务部门。“可能是管某家太隐蔽,我们的监测没发现。”萧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平时的精力主要放在正规的生猪定点屠宰上,“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算是个新现象。”但据了解,去年青龙镇就查处过一起类似案件,销售病死猪肉达五六年之久没人管。

检疫部门“没听说”,商务部门“没发现”,病死猪肉经黑心商贩加工,就此进入流通销售环节。但这一最后关口为何没把住?

工商部门称他们负责检查超市,病死猪肉主要做成卤菜,而卤菜摊归卫生部门管。卫生部门则称“机构改革了,这块职能我们已经交出去不管了”,拒绝采访。还有部门说:“本地没发现,应该都流到外地去了。”

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嫌疑人不直接卖病死猪肉,而是放入添加剂、淀粉制成熟食,市场监管人员的“目测法”难以识破,主要销往监管更加薄弱的农村市场。“但监管部门如果认真查验卤菜摊的原料供货单据,还是能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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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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