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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立辉:中共“党内法规”概念由毛泽东首次使用

2013年08月29日14: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29日电 (李源)《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日前发布。今天下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政治学教研室主任、教授肖立辉做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围绕“从党内法规清理看党的制度建设”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点击进入直播页面

肖立辉在访谈中介绍,“党内法规”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也是一个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广泛认同、经常使用的概念。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使用“党内法规”这一概念的是毛泽东。1938年10月,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提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为了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规,除了重申四项政治纪律(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之外还需要制定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

肖立辉指出,按照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简单来说,党内法规主要是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组织行为、保障党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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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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