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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逐年加大

——访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首席统计师关晓静

2013年08月27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家统计局26日公布了2012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测算结果。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首席统计师关晓静,对此次发布的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进行了解读。

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出6.8个百分点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分析一下主要原因。

关晓静: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新标准进行测算,2012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18071亿元,占当年GDP总量的3.48%。

2005—2011年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现价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3%,高于同期GDP现价增长速度6.6个百分点,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1.94%逐年提高到2011年的2.85%。为与2012年的数据可比,我们对2011年数据按照新分类标准进行了同口径修正,将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修订为15516亿元,与当年GDP之比修正为3.28%,这样,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11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增加值现价比上年增长了16.5%,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出6.8个百分点。

文化产业之所以能够较快发展,主要是因为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文化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文化生产的发展。

首先,文化体制改革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推动一大批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成为合格的独立市场主体,极大地激发了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成为引领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13年4月,我国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9.8万家,其中经营性企业法人60.7万家,公益性事业法人(包括社团、基金会)9.1万家。

其次,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积极作用日益发挥,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第三,文化体制改革带动了文化与科技、商贸、旅游、金融等的深度融合,推动了文化业态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四,文化体制改革中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持续加大财税、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全面繁荣发展,提升了我国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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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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